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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处|习劳——读弘一法师《给青年佛教徒的四点建议》(二)

云林志工 2020-09-09

往期导读
● 学处|惜福——读弘一法师《给青年佛教徒的四点建议》(一)


  二、习劳  

习劳,就是指练习劳动。弘一法师在文中告诉佛弟子要养成勤劳的习惯。法师说,一个人有两只手、两只脚,这是为劳动而生的。如果有手有脚而不用来劳动,就失去了手脚的意义,而且四体不勤,五谷不分,对身体健康也有害无益。

弘一法师认为,劳动是一个有劳动能力之人应尽的义务。如果一个人经常劳动,身体就一定会健康。法师在文中说:“劳动原是人类本分上的事,不惟我们寻常出家人要练习劳动,即使到了佛的地位,也要常常劳动才行。”


劳动是佛教的优良传统,中国禅宗的农禅制度,主张禅僧实行农作与参禅相结合的修学制度。实践证明,农禅制度是丛林行之有效的修学方法,不仅解决了僧人的吃饭问题,还能使禅僧强身健体,有充沛的精力从事坐禅修行。从道信提出“能作三五年,得一口食塞饥疮,即闭门坐”,到怀海号召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,事实上已经把自己的劳动当成了生活的来源。据《传法宝纪》载,道信每劝人曰:“努力勤坐,坐为根本。能作三五年,得一口食塞饥疮,即闭门坐,莫谈经,莫共人语”。“作”即“作务”、“作役”,泛指一切生产劳动。“能作三五年,得一口食塞饥疮”,说明道信及其门徒不是依赖官府供给或檀越施舍,而通过自己的劳动,解决饥寒问题。自食其力,自给自足,身躬力行,此山此水从此炊烟袅袅,鸡犬相闻,宁静悠远。


百丈怀海禅师创立的“普请法”,是农禅制度的重要内容。所谓“普请法”就是普遍邀请禅众劳动的制度。“普请法”要求上下均力,开荒耕作自给,要求禅僧做到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。“普请法”的确立,使禅宗僧人的生活更趋于独立化,摆脱了对信徒供养的依赖。


禅林“普请法”的确立,进一步将禅众的劳动,作为一种制度巩固下来,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。根据“普请法”,禅院上下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,都必须参加集体劳动,包括开山、垦荒、耕作、种菜、摘茶、采蘑菇、打柴、挑水、烧饭、扫洒等,各尽所能,全面实行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的农禅生活方式。百丈怀海禅师带头创立风范,实行“普请法”,据《五灯会元》卷十记载:“师凡作务、执劳,必先于众,主者不忍,密收作具而请息之。师曰:’吾无德,争合劳于人?‘即遍求作具不获,而亦忘餐。“弟子体恤他,偷藏他的劳动工具,怀海没有工具可供劳作,便不再进食。百丈怀海坚持亲身参加生产劳动,为禅宗僧众的耕作自给树立了楷模。


现代高僧印光法师师也是习劳典范,法师凡是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是身体力行,事必躬亲,从来不愿意让别人代劳。即便是在晚年,他仍然凡事自己动手,从不愿麻烦别人。他的房间都是自己打扫,穿的衣服都是自己洗,即使是在七十多岁高龄时仍然如此。弘一大师在《略述印光大师盛德》一文中说:“大师(印光)一生,最喜自作劳动之事。余于民国十三年(1924)曾到普陀山,其时师年六十四岁,余见师一人独居,事事躬自操作,别无侍者等为之帮助。直至去年,师年八十岁,每日仍自己扫地、拭几、擦油灯、洗衣服。师既如此习劳,为常人作模范,故见人有懒惰懈怠者,多诫劝之。”


印光法师住锡上海太平寺时,一次关絅之居士去拜访他,从楼上找到楼下都没有找到,最后在天井中看到法师正在弯腰洗衣服。那时,印光法师已经七十岁了。


民国十五年(1926),印光法师从无锡印经书后来到苏州,暂停在苏州道前街自造寺。一次,诸慧心居士于黄昏时分来拜望他。当时天气炎热,印光法师在院中乘凉,自己打井水洗脸。诸慧心居士请求替他从井中提水,法师谢绝了。在谈及为何不愿让他人代劳时,印光法师说:“予居南海数十年,事事躬亲。出家而呼童唤仆,效世俗做官模样,予素不为也。”【待续】

转载自《普陀山佛教》第128期

禅悦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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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|禅悦

美编|慧容

责编|妙莲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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